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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小孩,我有權利參與文化
──196個國家為世上所有孩子共同約定──
《國際兒童權利公約》:「兒童享有充分參加文化與藝術生活的權利。」
漫步在舞蹈、音樂、繪畫、戲劇……的國度,發現各式各樣的美好感動,躲藏在「文化」這個字背後。我們夢想有那麼一天,世界上所有的小孩都可以在自由的環境裡長大,都可以得到科學家、街頭藝人、藝術家的作品滋養。
本書由《國際兒童權利公約》中四大兒童基本權利的「參與權」出發,講述每個孩子都有受到母語、歌謠、美術、戲劇、音樂等等滋養的權利,因為唯有了解屬於自己民族的歷史、接觸別的小孩和他們的文化,孩子才能在這個世上找到他的定位、他的立足點,以及最重要的─—他的未來。
作者透過文字告訴我們,孩子不僅應該擁有受教育的權利和學習藝術、享有文化生活的權利,有權利學習如何透過創作與世界溝通,有權利在快樂的時候自由的跳舞歡唱,更有權利用他的雙眼自己去發現這個世界的美。
沒有人可以剝奪小孩了解、參與自己文化及歷史的權利,因為,孩子是為了尋找世界的美,才誕生的。
本書特色
作者阿朗.賽赫以他如詩的文字,優美的訴說著孩子們該被保障的權利,一字一句簡單卻又充滿力量的,告訴孩子們他們可以且應該要主動要求大人們做到的事,不僅啟發孩子成長,對於共讀的大人更是一種教誨。而畫家獨特的繪畫風格與充滿熱情的色彩,與書中文字一起啟發、衝擊著兒童讀者的想像力,不僅題材發人省思,對視覺更是一大享受。
書中以孩子懂的語言,對他們宣示著他們應有的權利,希望藉此嘗試為孩子、為我們的下一代,打造出更美好的世界。尊重兒童權利的第一步,可以先從閱讀這本書,與孩子談論這些權利開始!
名人推薦
鄭麗君 (前文化部部長)
紀惠容 (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、資深兒少權益工作者)
葉大華 (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、資深兒少權益工作者)
馮賢賢 (資深媒體人、臺灣國際人權影展總監)
謝佩霓 (國際藝評人協會臺灣分會理事長、前高美館館長)
張文亮 (生態保育專家、金鼎獎科普作家)
黃美秀 (生態保育專家、臺灣黑熊媽媽)
陳培瑜 (閱讀推廣人)
希臘哲學家西塞羅認為:「文化是靈魂的培育」。在基本人權的認知已經普遍,但「文化權」仍需伸張的今天,本書不啻為最佳的入門書。──謝佩霓 國際藝評人協會臺灣分會理事長、前高美館館長
作者簡介
阿朗‧賽赫 Alain Serres
一九五六年出生於法國。曾任幼兒園教師,因為孩子們給他的靈感,他為孩子創作的作品已超過一百冊,他也是本書原出版社Rue du Monde的創辦人,他希望出版更多讓孩子能質疑和啟發想像力的書。
繪者簡介
奧黑莉婭.馮媞 Aurélia Fronty
一九七三年出生於法國,巴黎Duperré 藝術學院畢業,曾任時尚圈的插畫設計家,已出版超過四十冊作品,因常於非洲、亞洲和中南美洲旅行,作品色彩鮮豔大膽,充滿熱情。
譯者簡介
尉遲秀
一九六八年生於臺北,曾任記者、出版社主編、政府駐外人員,現專事翻譯,兼任輔大法文系助理教授。二十歲開始參與反核運動,長期關注性別平權運動,於二〇一七年與一群家長共同創辦「多元教育家長協會」,推動性平、法治、環境、勞動等多元領域的人權教育。
近期翻譯的童書有《黑色的豬》(青林)、《踢足球》、《換翅膀》、《一定是貓做的》、《之後》、《你在想什麼》(步步出版)、《鱷魚追母雞》(親子天下)、《巨大無比的小東西》(三民)等。
規格:精裝 / 48頁 / 26.1 x 26.1 x 1 cm / 全彩印刷 / 初版